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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经济开发区关于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公路安全畅通,按照《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货物运输实际情况,对唐山三友集团经营管理中心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南堡经济开发区治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