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堡开发区召开医疗废物及废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唐山市卫计委综合执法局下发的《唐山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南堡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于4月24日在管委会第八会议室召开了南堡开发区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会上,传达了《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分类收集、交接登记、出入库称重记录、转移联单、人员培训、收集人员的健康检查、清洗消毒等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必须与取得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签订处置合同,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医疗废物私下买卖或流失。要求3家医院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处理方案,安装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排泄物,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会后社管局将全方位、全覆盖,竖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混乱、随意丢弃、卖给不法商贩及非法回收利用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予以立案查处,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