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路街道建管办召开学习物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工作会议


  

 

  8月14日,希望路街道建管办召开学习物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工作会议。街道办相关负责同志、建管办工作人员、各居委会书记主任、物业公司经理及部分员工参加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唐山市曹妃甸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居委会、各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要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一是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使用流程申请维修资金。二是要推进“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在维修基金的使用中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电梯等应急维修项目需动用维修资金时,需由电梯检验机构出具鉴定报告。

  

 

  此次会议加强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小区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提升了物业服务企业优质服务理念,促进街道办、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相互配合,进一步深化了社区和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