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批次转用地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19-05-08 09:23
转 用 地 告 知 书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尖坨子居民委员会及有关住户:
为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村位于南堡经济开发区荣福道南侧、三友铁路东侧、荣华道北侧、十七号路西侧的土地,面积28.267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文件规定,拟转用土地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第3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日
转 用 地 告 知 书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尖坨子居民委员会及有关住户:
为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村位于南堡经济开发区化工路西侧、荣业道北侧、西外环路东侧、兴达道南侧的土地,面积0.098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文件规定,拟转用土地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第3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日
转 用 地 告 知 书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尖坨子居民委员会及有关住户:
为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村位于南堡经济开发区化工路西侧、荣业道北侧、西外环路东侧、兴达道南侧的土地,面积0.284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文件规定,拟转用土地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第3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日
转 用 地 告 知 书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尖坨子居民委员会及有关住户:
为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村位于南堡经济开发区发展道南侧、西外环东侧的土地,面积0.157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文件规定,拟转用土地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第3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日
转 用 地 告 知 书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尖坨子居民委员会及有关住户:
为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村位于南堡经济开发区唐山港瑞燃气有限公司西侧、南盐运销站北侧、丰南区东侧、发展道南侧的土地,面积2.590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文件规定,拟转用土地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第3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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