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8 15:39
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现就我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含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有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的退役士兵。
二、申请时间
2019年7月31日前
三、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退役士兵需携带申请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办理。
四、申请所需材料
1、服役相关材料
A.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B.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2、个人相关材料
A.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B.补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
3、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