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伊莱美美容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申请许可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7-11 09:50
2019年7月10日,我局依法受理了曹妃甸区伊莱美美容馆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准予许可,于2019年7月10日下发许可证。现公示如下:
名称:曹妃甸区伊莱美美容馆
地址:南堡开发区金港明珠101楼-02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缓丽(王缓丽)
申请项目:美容
许可证号:冀卫公证字(2019)第130230-000037号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11日
冀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