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7-03 15: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中相关规定,我局对区内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开。该公司已对露天存放物料进行苫盖,对上料口加装了除尘设施,对厂区道路进行了洒水抑尘,并于2017年6月20日全额上缴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依据 | 内容 | 下达日期 | 作出机关 |
| 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 物料露天存放,未采取“三防”措施,上料口有围挡但无除尘措施,厂区道路未洒水抑尘。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处罚 | 责令限期整改; | 2017年5月27日; | 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17年6月20日 |
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冀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