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7-03 15: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中相关规定,我局对区内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开。该公司已完成挡风抑尘墙的建设,完成了对废灰砂场物料的苫盖,目前正在建设封闭料棚,并于2017年6月7日全额上缴罚款45000元。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依据 | 内容 | 下达日期 | 作出机关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废灰砂场未实现密闭,无防渗漏和防流失措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款处罚 | 责令限期整改; | 2017年5月27日; | 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
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 2017年6月6日 |
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