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转用地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18-02-06 02:01
转 用 告 知 书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尖坨子居民委员会及有关住户:
为了南堡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居民委员会位于东至中汇医药化工、南至发展道、西至丰南区、北至三友铁路的土地,面积2.660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文件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第3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南堡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7年 11月13日
转 用 告 知 书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张北街居民委员会及有关住户:
为了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居民委员会位于东至开发路、南至三友硅业有限公司、西至化纤路、北至沿海公路的土地,面积1.685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文件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第3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南堡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7年12月20日
转 用 告 知 书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张中街居民委员会及有关住户:
为了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居民委员会位于东至开发路、南至三友硅业有限公司、西至化纤路、北至沿海公路的土地,面积0.271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文件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第3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南堡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