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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方案


  按照《南堡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出租分配及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采取电脑摇号方式选取房号,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物配租情况和房源

  经过两级审核,两级公示,本次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共24户家庭,其中:1人户的3户,2人户的16户,3人户的5户。

  实物配租分配房源在惠民花苑101号楼,2单元402室,面积49.52平方米,1套;1单元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601室;2单元103室、203室、303室、403室、503室、603室,面积64.3平方米,12套;1单元103室、203室、303室、403室、503室;2单元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601室,面积63.32平方米,11套。共计24套房源中摇号产生24套配租房。

  二、摇号组织方式

  经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纳入本次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24户,在惠民花苑101#楼剩余的24套房源中,产生。本次摇号大会分两批摇取。第一批摇取3人户的5户家庭,在64.3平方米的12套中产生;第二批摇取1人户的3户家庭,2人户的16户家庭,在剩余的49.52平方米1套、64.3平方米7套、63.32平方米的11套中摇号产生。

  第一批五户摇号产生配租房源后,软件公司工作人员将剩余的7套64.3平方米的房源信息输入到第二批配租房源中,进行第二批摇号。

  三、时间

  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点

  四、地点

  管委会五楼第八会议室

  五、参加人员

  1、保障对象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通知单按时到场。如果本人不能到场的,需要委托人代理参加的应提供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通知单到场。只限一人参加。

  2、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公证处2名同志。

  3、电视台工作人员。

  4、民警、保安及医护人员

  以上人员对摇号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电视台需对摇号仪式进行全程录像。

  六、操作程序

  1、公证处工作人员监督开启系统安装光盘及电脑。

  2、软件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安装摇号程序。

  3、纪委工作人员检查核对符合本次保障条件的人员名单及房源房号。

  4、软件公司工作人员导入符合本次保障条件的人员名单及房源房号。

  5、公证人员宣布摇号开始,软件公司工作人员启动摇号设备,从要求实物配租24户家庭中,直接产生实物配租24户名单、房号,由此决定实物配租的24户名单、房号。

  6、工作人员保存电子文档并打印纸质文档。

  七、相关规定

  1.保障对象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摇号仪式的监督,如不能按时到场,不影响摇号产生结果的有效性。

  2.在参加摇号的保障对象资格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摇号结果一经现场公证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3.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摇号结果,书面通知保障对象。保障对象应在摇号确定后7个工作日后到建管局房管科签订《南堡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同时办理相关费用并领取钥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自动弃权者,不再纳入实物配租的范围。

  4.办理完实物配租手续的保障对象应在20个工作日内搬入保障性住房,如发现未按时限入住或非保障家庭入住的,将按骗保依法处理,同时取消申请资格。

  5.扰乱会场秩序或拒绝接受摇号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并不得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6.在摇号仪式开始前或进行过程中,如遇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摇号时间顺延或另行择期,已产生的摇号结果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