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堡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6-24 08:51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南堡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南堡经济开发区成立于 1991 年,1995 年被河北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冀政函[1995]127 号)。南堡经济开发区扩区后规划范围西至丰南区、北至滨海镇、南至南堡盐场、东至唐海三排干,总面积约为37.8平方公里。规划产业主要为化工、化纤、硅材料等。规划期限2021-2035年。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希望路与发展道交汇处东南; 邮政编码:063305;
联 系 人:李 山; 邮 箱:npkfqhbb@163.com;联系电话:0315-850571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座5层;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刘 伟; 邮 箱:hbqzsanbu@163.com;
联系电话:0311-83033190; 传 真:0311-830331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Xin4piX7ZY49y-UET_-zw
提取码:ai8z。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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