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吨/年聚氯乙烯,3.0万吨/年烧碱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5-16 16: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0315-8505810通讯地址: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 | 公示日期 |
| 测单位 | ||||
| 3.5万吨/年聚氯乙烯,3.0万吨/年烧碱技术改造项目 |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2017.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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