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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南堡开发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促进市民文明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在城区新增2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启用时间:2018年12月20日起正式施行。

  二、违停抓拍地点:

  违停抓拍路段1:希望路(兴达道-沿海路)

  违停抓拍路段2:化工路(兴达道-沿海路)

  三、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对以上公告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予以自动抓拍、自动上传、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被抓拍车辆将按“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00元扣3分。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为我辖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交警三大队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