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决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4-14 13: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5-8505810
通讯地址: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拟决定日期 | 项目基本情况 |
1 | 3万吨/年油田助剂、100吨/年化学中间体项目 | 唐山东沅化工有限公司 | 唐山南堡开发区发展道北侧、合作路西侧 | 唐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 2016/4/5 | 项目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