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1-25 14: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联系电话:0315-8505810(兼传真)
通讯地址: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唐山三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南开安环【2016】2号 | 2016/1/14 |
2 | 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机硅副产物安全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南开安环【2016】3号 | 2016/1/14 |
3 | 唐山三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南开安环【2016】4号 | 2016/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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