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盛泉化工有限公司粗酸及甲醇精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1-13 14:53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粗酸及甲醇精馏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工业区清源路东侧,河北津宏化工有限公司以北,唐山高天化学助剂有限公司以南,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8°10′34.46″,北纬39°14′15.17″;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新建年处理10000吨粗酸、10000吨甲醇的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其中,一期建设年处理能力为粗酸5000吨、甲醇5000吨的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年处理能力为粗酸5000吨、甲醇5000吨的装置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①废气:粗酸精馏塔不凝气、甲醇精馏塔不凝气、罐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
②废水:甲醇精馏釜底残液、甲醇精馏不凝气吸收废水、粗酸精馏不凝气吸收废水、清净下水及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等;
③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凉水塔、泵类、风机等;
④固体废物:釜残、生活垃圾等。
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废气:粗酸储罐、含水乙酸储罐、乙酸储罐、丙酸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采用管道负压吸收方式收集,将废气经管道引至粗酸精馏区真空泵入口,收集后的呼吸气由真空泵引至粗酸尾气吸收塔吸收;粗酸精馏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由真空泵引至粗酸尾气吸收塔吸收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原料甲醇储罐及产品甲醇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采用管道负压吸收方式收集,将废气经管道引至甲醇精馏区真空泵入口,收集后的呼吸气由真空泵引至甲醇尾气吸收塔吸收;甲醇精馏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由真空泵引至甲醇尾气吸收塔吸收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②废水: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醇精馏釜底残液、甲醇精馏不凝气吸收废水、粗酸精馏不凝气吸收废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拟建项目产生的清净下水及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③噪声:封闭厂房,设置降噪隔间,设备加装减振垫,风机加装消声器,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釜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外售;拟建项目固废全部妥善处理,固废处理措施可行。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河北津宏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宏义
联系电话:15802215689 通讯地址: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工业区,河北津宏化工有限公司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河北水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凯
联系电话:18603262188 电子邮箱:18603262188@126.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美东国际D座 邮政编码:05001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当地群众和政府部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对本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噪声、废气、污水等)的态度以及要求等。
五、征求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即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27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