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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交警三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促进市民文明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在城区新增1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启用时间:2018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

  二、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世纪路与南堡实验中学北门

  违停抓拍路段:世纪路(发展道-荣华道)

  三、以上公告点位对机动车闯信号、大货车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公告路段对违法停车时间超过180秒的机动车予以自动抓拍、自动上传、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违法信息系统进行处罚。对被抓拍并确认违反禁令的机动车,将按“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扣3分。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为我城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交警三大队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