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堡经济开发区关于唐山丰实化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5-06-23 1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中相关规定,我局对区内唐山丰实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开。该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已全额收缴入库罚款45000元。(详见附件)
附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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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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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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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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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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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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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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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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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丰实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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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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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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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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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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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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