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堡盐场仓储物流项目验收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9-29 16: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北省南堡盐场仓储物流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5-8505810
通讯地址: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
测单位
|
公示日期
|
1
|
河北省南堡盐场仓储物流项目
|
河北省南堡盐场储运场院内
|
唐山市辰发仓储有限公司
|
唐山市曹妃甸区环境监测站
|
2016.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