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吨/年替米沙坦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决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8-10 16:3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40吨/年替米沙坦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16吨/年双咪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5-8505810
通讯地址: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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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拟决定 日期 |
环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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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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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吨/年替米沙坦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16吨/年双咪唑) |
唐山市欣颐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唐山市欣颐化工有限公司院内,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8°10'39.86",北纬39°15'4.67" |
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16-8-1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冀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