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1-04-02 17:56
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唐发〔2007〕10 号) 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我区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新时期群众工作,使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切实维护群众正当利益,使群众工作充分体现执政为民理念;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更加畅通,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更加健全;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率和按期结案率明显提高,确保全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数量明显下降,全区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二、建立和完善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和完善全区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为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全区重大群众工作问题。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
三、健全管理体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1、成立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田玉贵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志军同志任副组长,与群众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统领全区群众工作的开展。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要听取群众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涉及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
2、组建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群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办。成员由滨海镇党委、街道办党委、纪工委、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公安分局、法庭、检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各单位及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群众工作领导机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群众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群众工作。区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区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各级各单位开展群众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反映社情民意;督导开展信访评估;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检查考核各级各单位群众工作开展情况;推荐使用群众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完成区群众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加强“三个中心”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同时,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全区的行政服务体系。加强规范管理,做到应进必进、优化流程、充分授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覆盖。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信访联合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实行“统一登记、分类接谈、现场答疑、立案调处、交办督办、综合协调、法律援助、回复回访”运行机制,落实入驻部门、联席办副主任、联席办主任和联席会议“四级会诊”制度,真正把联合受理中心建成群众信访的“终点站”。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代理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代理工作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访代理的效率。
4、成立群众工作站。在街道设立群众工作站,整合纪检(监察)、司法、民政、计生、国土、工会、信访等各方面力量,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综治办)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站式”办理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审批的事项,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站的站长由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兼任。加强乡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综治办)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基层平安联创、社会联抓,构建基层大维稳工作格局。
5、设立群众工作室。在行政村(社区)设立群众工作室,由村(居)委会干部和区直、乡镇、街道驻点干部等组成。主要职责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代理办理群众事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村(社区)群众工作室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主任。在企事业单位,依托工会组织设立群众工作室,协助企事业负责人做好群众工作,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企事业单位群众工作室由单位分管领导任主任,工会负责人任副主任。
四、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推动群众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1、建立健全矛盾问题源头预防机制。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唐山市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实施纲要》,强力推进“三个执政”建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隐患问题的产生。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程审批实施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科学周密的稳定风险评估,纪检、组织、人事、财政、工会、信访等相关部门以及群众代表要全程参与。凡未经风险评估或评估不过关的重大事项,一律不予提交决策研究,更不得擅自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机制。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各安排一次公开接访;每周至少轮流安排一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接访;乡镇(街道)每天要安排一名领导干部公开接访。领导干部接访安排情况要向社会公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公开接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筛选重要信访事项约访下访。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各安排一次约访下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安排(各)一次约访下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信访工作任务情况,落实本部门、本系统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工作。
3、建立健全隐患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隐患纠纷排查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做好村组、社区楼院、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不留死角死面。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及时化解,实行“三定四包”,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包调查研究、包协调处理、包督办落实、包教育稳控,确保案结事了。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实现“三大调解”联调联动、有机衔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群众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矛盾隐患纠纷的排查率要达到98%以上,就地化解率要达到95%以上。
4、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农村土地征用、劳动保障、涉法涉诉等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分析成因,逐项研究和完善政策,采取综合调控措施,妥善加以解决。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重要群众来访和排查出的重大矛盾隐患,要在3日内逐案确定县级包案领导,并明确责任主体单位、解决措施和办理时限。
5、建立健全机关干部联系群众工作站(室)工作机制。区直单位要分别联系一个群众工作站(室),并选派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周深入一次站(室)开展工作,帮助基层解难题、保稳定、促发展。到群众工作站(室)工作人员要当好为民服务员、信访代理员、民情信息员、党建协调员、调查研究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促进基层的和谐稳定。
6、建立健全信访代理机制。设立区、街道、居委(村)三级信访代理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由代理员代表群众到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各级职能部门对群众代理事项要优先予以办理,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并及时回复、回访。要强化信访代理员的选聘工作,所有代理员均要从在职干部和工作人员中产生;要加强对代理员的管理、考核,建立奖惩措施,确保信访代理工作取得实效。
7、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综合调控机制。积极探索“党政统揽、整合资源、多管齐下”的社会矛盾综合调控新路子,推进综合预防、综合评估、综合化解、综合治理、综合改革、综合考核,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力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解决信访问题“攻坚会战”,开展重大矛盾纠纷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政策、法制、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听证、民主评议等办法,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问题。
8、建立健全民情信息研判机制。建立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收集报送网络,每个村(社区)、企业至少设立一名专、兼职民情信息员,收集汇总各类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社会运行中的不稳定信息。要强化民情信息的研判和利用,群众工作室每天、群众工作站每周、群众工作部每月要对各类民情信息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对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成批性的问题,要组成专门班子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推动成批解决问题。要密切关注网上舆情,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借群众工作进行恶意炒作、煽动。
9、建立健全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形式表达合理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要落实公安部门临场疏导强制责任、群众工作部门接待协调责任、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妥善解决和稳控责任,做到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工作规范、处置到位。要依法治理信访工作,对缠访、闹访、组织串联集体上访、蓄意扰乱社会秩序的人,由公安机关固定证据,依法果断处理,并选取典型公开曝光。对非正常进京上访人员和围堵党政机关大门集体上访的组织者,要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多管齐下,形成做好群众工作的强大合力
1、把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单位要把群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群众工作。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群众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战线的群众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群众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评工作体系,严格实施考核奖惩。
2、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开展“党徽在岗位闪光”、“五联共建”等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听、联、育、帮、维”五字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群众工作整体水平。深入实施党员素质工程,加强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推行干群恳谈、民主议政等制度,切实发挥村民(居民)在村务(社区)管理中的作用。
3、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增强对群众的感召力和渗透力。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引导社会热点,解答群众疑惑,稳定社会心理,疏导群众情绪,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影响教育群众,增强群众工作亲和力、感染力。
4、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坚持把党的群众工作理念和群众工作方法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各级各单位要围绕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采取多种形势对广大干部进行培训,有计划地通过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形式,组织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到农村(社区)、群众工作部门锻炼。各级干部要注重在群众工作中锻炼自己,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提高本领,在实践中打牢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
5、不断形成群众工作合力。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双维双促”活动,切实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支持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社会志愿者服务组织等共同做好群众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6、强化督导检查。要及时对群众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以有效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群众工作的落实。要创新督导形式,改进督导方法,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实行跟踪督导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专项督办,采取督促整顿、情况通报、公开曝光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
7、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告诫制度和信访效能督查制度,对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在群众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视情提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一票否决、免职的责任追究建议,情节严重的提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8、提供群众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群众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做好群众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对群众工作涉及的公共场所、办公设施、交通通讯工具等,要优先安排。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