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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城区环境、献礼周年庆典”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单位:

  今年3月12日,将迎来南堡经济开发区建区20周年,为进一步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向建区20周年献礼,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由城市建设指挥部牵头,以城区“亮化、净化、美化”为重点,组织开展城区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月”行动,为确保攻坚月行动取得实效,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统一整治、依法治理为原则,以亮化、净化、美化城区环境为目标,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月”行动,以主要街道、重点地段的市容环境整治活动为重点,清理有损城市形象的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品位,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3月底,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城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三、整治目标及责任落实

  为保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月”行动取得实效,使城区环境得到改善,将整治目标及相关部门具体责任落实情况整理如下。

  (一)亮化工作。对城区所有路灯进行检修,特别是对城区主干道两侧路灯进行维护,对破损严重的路灯进行更换,保证路灯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市政公司;责任人:郑柏青)

  (二)净化工作。抓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区内主干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卫生整治,合理调配人员,实行定员定岗制度,加大城区卫生清扫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加强对区内环卫人员的管理,保证日常清扫效果,保持城市环境卫生洁净。(责任单位:建管局;责任人:陈洪杰)

  (三)美化工作。开展城市市容综合整治工作,对城区人行道及临街商业门店前进行清理整顿,物品归店,摊点归市,加强对流动摊点清理、规范沿街商铺广告牌、加大对非法小广告清理查处工作力度;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边违章搭建的棚点、销售亭以及有碍市容的其他设施,维护市容景观。(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规划分局、工商分局;责任人:韩彬、王春江、田庆欢)

  (四)景观标志物维护清洗。清洗雕塑及其他公共设施,利用洒水车,对区内标志性雕塑、入口景观、绿化带等公共设施进行冲洗。(责任单位:市政公司;责任人:郑柏青)

  (五)施工现场管理。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抓手,全面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封闭施工,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加强建筑工地垃圾清运、扬尘及噪音管理,减少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突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展现行业形象。(责任单位:建管局;责任人:陈洪杰)

  (六)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区内运输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在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加大对穿行我区重载车辆的限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世纪路、开元路、三号路等区内主干路载重车辆的限行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交警十大队;责任人:韩彬、李可生)

  (七)市场管理。在环境整治攻坚月期间,特别要加强对周日大集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城区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查随意摆摊设点、市场外溢等行为,达到规范经营、秩序井然、环境整洁、群众满意的目标。(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工商局;责任人:韩彬、田庆欢)

  (八)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加强有物管住宅小区环境管理,做到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无违章搭建,无车辆乱停乱放。推进无物管老小区环境整治,对环境较差的无物管老小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改善老小区人居环境,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责任单位:街道办;责任人:刘淑云)

  (九)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三张一尖”与城区交界部位,要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是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卫生环境。(责任单位:滨海镇;责任人:谢昌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月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参加部门要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按照牵头部门的要求做好整治各项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综合环境整治实施意见,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任务。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形成整治氛围,强力推进整治工作。

  (三)做好信息反馈。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反馈,每周五下午5: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党政办督察室,汇总后呈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报送邮箱:nanpuduchashi@163.com;联系人:王东启;联系电话:8505757。

  附: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月行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

  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月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叶永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郑柏青  市政总公司总经理

  陈洪杰  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韩  彬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春江  规划分局局长

  谢昌福  滨海镇党委书记

  刘淑云  希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副书记

  田庆欢  工商分局局长

  李可生  交警十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指挥部综合部,办公室主任由郑柏青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