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航天赫(唐山)钛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6-12-16 14: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中相关规定,我局对区内中航天赫(唐山)钛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开。该公司已完善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于2016年12月6日全额上缴罚款35000元。(详见附件)
附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当事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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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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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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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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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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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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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天赫(唐山)钛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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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托河北实工泵业有限公司更换氯化车间淋洗塔配套的回流泵过程中回流泵进口竖管内物料掉落至地面,未采取有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导致氯化车间冒出白色刺激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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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六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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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整改;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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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0日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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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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