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关于唐山市三元塑胶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6-10-12 1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中相关规定,我局对区内唐山市三元塑胶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公开。该公司已于2016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唐山市三元塑胶有限公司年产自行车内胎2800万条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组织并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信息公开情况
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8日
附件: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信息公开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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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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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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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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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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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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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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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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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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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三元塑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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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无法提供环评手续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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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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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产,于2016年9月30日前补办环评手续,组织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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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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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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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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