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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


文件标题: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妃甸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有效


曹妃甸新城,南堡经济开发区,各园区,各场、镇,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提升全区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曹妃甸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有关工作。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曹妃甸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

为切实落实好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着力推动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好“三个努力建成”排头兵、书写“五张优异成绩单”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经济健康运行、打造区域竞争优势的有力抓手,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国内国际一流水平,加大改革力度,优化政策举措,切实提升市场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聚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擦亮曹妃甸营商环境“金名片”。

(二)工作目标

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政务服务更加规范,贸易投资更加便利,法治保障更加完善,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持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稳居省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公平公正、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

1.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照省发改委安排部署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定期归集上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实现“一单在列、单外无单”。企业线上设立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线下设立依托企业开办专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新增6个以上涉企经营“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推进“证照联办”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不见面审批”,企业设立环节在省级要求“4小时”的基础上,压缩至平均45分钟以内。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发放税务Ukey等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营业执照注销当场办结;在确保达到省、市要求时限内,对纳税人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提供即时办结服务,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园区、各场镇)

2.提供人力资源交流服务平台,增强人力资源市场活力,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制定奖补机制,实施引才激励,推动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500人以上,较2022年提高13.9%;培育各类高素质人才6000人次。加强调解组织、调解员队伍、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加大欠薪治理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园区、各场镇)

3.做好政府采购预算与执行管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加强评审专家管理,做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采购监管等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的信用管理。消除外地企业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壁垒,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园区、各场镇)

4.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协调招标投标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引导规范投标人诚实守信合法投标,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督促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加强招标投标领域的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杜绝招标投标领域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做好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工作。规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100%。允许多种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免收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着力打造服务周到、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

5.深化“放管服”改革,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所涉及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与省级标准保持统一,不断“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借鉴试点地区先进经验,衔接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整合要求,持续规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升级“一门一站式”政务服务成果。深化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网上可办率达100%,满足企业多样化办事需求,用行政审批的“减法”赢得企业发展的“乘法”。(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园区、各场镇)

6.进一步深化“好差评”工作,将更多区直部门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覆盖率达100%。优化“差评”整改审核、督办环节,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按时办结率达100%。全面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做好进驻人员的监督、考核、评比工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

7.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服务,进一步合并办理事项,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升服务效率,压缩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行用水报装容缺受理,推进水电气联合办理。(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供电公司)

8.加强数字政务建设,结合智慧城区建设加快构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2023年各园区(功能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达到100%”。满足条件的社会投资一般(非高风险)新建工业项目、新建标准化厂房、仓储类项目以及社会投资新建公建项目全部实现“拿地即开工”或“承诺即开工”。施工许可阶段,立项、工程规划许可、用地规划许可、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许可事项并联审批用时压缩至6个工作日,并联审批率达100%,联合验收率达100%。园区区域评估事项覆盖率达100%,提高区域评估成果应用。规范办理建筑许可中介服务,深化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快速响应机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园区、各场镇)

9.持续深化低压小微企业用户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和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供电企业内部办电时限高压单电源15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双电源25个工作日以内,“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办电10个工作日以内。推行重点项目办电服务“双经理”负责制,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强化办电服务时效管控。推广“网上国网”“冀时办”“河北政务服务网”等网上办电渠道,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持续深化电子签章应用,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建设智慧供电营业厅,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用电报装环节公开透明。推广不停电作业,施行电力网格化抢修模式。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城区范围一般不超过45分钟,农村地区一般不超过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一般不超过2小时。提升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区供电公司)

10.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网通办”,推广使用电子证照。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信息共享集成。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除房屋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外,其他不动产权业务压缩至90分钟办结。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司法、税务、公证协同。推广实施不动产预告登记,推进“交房即交证”。(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区法院、人行曹妃甸支行)

11.抓好国家、河北省、唐山市以及我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末端落实,汇总梳理形成减税降费、财政奖补、专项债券、金融信贷等“政策找企”事项清单,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速兑现。对涉及产业扶持、减费降税等领域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为更好服务企业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三)打造多元保障、融资顺畅的金融环境

12.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完善金融机构助力小微企业融资的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对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加强首贷户培育。持续推进“信易贷”工作,实现本地商业银行全部接入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企业入驻数量达到存续企业数量的35%。加强政银企常态对接,调整优化《唐山市曹妃甸区关于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企业上市激励政策,变“后奖补”为“前帮扶”。进一步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进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画像”,扩大绿色金融。到2023年底,授信审批线上业务实现即时办,提高线下业务审批效率,存贷比达到200%以上。(牵头单位:人行曹妃甸支行、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唐山银保监分局曹妃甸监管组、各金融机构、各园区、各场镇)

13.打造智慧办税服务厅。到2023年6月底,完成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和使用,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推进涉税(费)业务无纸化、推进税种合并申报、推广“税企直连”,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提高发票领用效率,推进电子发票应用。优化导税服务,提高纳税咨询服务效率和质量,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平均时长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高社保费征缴质效等组合措施的实施,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缩减纳税时长。(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四)打造遵纪守法、监管规范的法治环境

14.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严格审执管理,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案件平均审理时长55天以内,执行时长60天以内;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助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坚持法企互动常态化。建立“千所联千会”长效合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15.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加强诉源治理,推广应用电子送达,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加强司法公开。制定并动态调整涉企精准普法菜单,开展分层次、多形式法律进企业普法活动,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及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牵头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

16.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府院联动,推动僵尸企业破产出清。更好发挥破产和解、重整制度功能,推行预重整制度,推动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17.依托唐山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中心推动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充分发挥河北省(曹妃甸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站、曹妃甸区商标品牌指导站、曹妃甸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站作用,加强维权援助工作。加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科技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和布局。(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8.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确保本地区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25%,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15%。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0%。推行非现场监管,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禁执法“一刀切”。集中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行为,严查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对小微市场主体以劝导为主,一般不予处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定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五)着力打造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19.围绕《唐山市曹妃甸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争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试点的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双公示”工作,实现行政强制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纳税等6类特定信用信息、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应归尽归”,确保“双公示”上报率、及时率、合规率达100%。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建立企业失信告知、提醒、修复全程帮扶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全年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低于12场次。探索创新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为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新增“信易+”应用场景25个。(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人行曹妃甸支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园区、各场镇)

20.加快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按照《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安排,结合信用示范区创建指标,持续抓好各项工作,提升各项指标水平,全力争创信用示范城区。依托唐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诚信唐山”网站,为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依托市级合同履约监管系统,以政府采购合同为突破口,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履约监管反馈机制。加强诚信典型宣传和失信典型披露,积极开展诚信知识进校园、机关、企业、村居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20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人行曹妃甸支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园区、各场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强化督导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区营商环境提升。

(二)强化责任协同。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上下贯通、协调畅通的工作体系。区直各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对标一流、锐意改革,聚焦市场主体所思所想所盼,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本质提升。

(三)狠抓专项整治。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直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工作实际,对标上级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隐形壁垒,细化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四)强化日常考核。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责任部门营商环境考核。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细化量化考核指标,落实“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员、压实责任,明确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发各级干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热情。

(五)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发布操作指引等多种方式,及时跟进、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让市场主体家喻户晓、用足用好,尽享政策红利;指导各单位主动对标先进,加强学习借鉴,总结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相关解读:《曹妃甸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