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10-08-26 09:22
1.申请人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就业服务部门领取《唐山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按要求准备齐申报材料后,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申报,街道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
3.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后,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就业服务部门申报,经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
4.区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到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审核,经工作人员对其资格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
5.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与经办银行共同对申请人经营状况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人负责填写考察报告。
6.考察符合担保条件后,由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将申报卷送往经办银行。
7.经办银行审核合格后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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